生产安全综合应急预案
文件名称:生产安全综合应急预案
颁布日期:2021-10-8
批准书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生产安全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防范风险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职工安全健康,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GB/T29639-201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编制了《上海众骋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生产安全综合应急预案》,现予以批准颁布。
公司综合应急预案是公司实施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规范性文件,用于指导公司应急救援行动,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公司各部门应按预案要求认真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准备工作。
上海众骋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批准人(签字):
批准日期: 2021年10月
目录
上海众骋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生产安全综合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处置本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响应程序,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和安全运行,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 13 号-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 48 号-2016)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第 69 号-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 6 号-2009)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 493 号令-2007)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 549 号令-2009)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安全标志》GB2894-2008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
《安全色》GB2893-2008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2003
《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总局令第 88 号-2016)
《关于印发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的通知》
(安监总厅应急〔2009〕73 号)
《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市人大常委会公告(2011)第37 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安监管二〔2010〕180 号)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AQ/T 9007-2011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上海市安全生产事故灾害专项应急预案》
《嘉定区安全生产事故灾害应急预案》
《上汽集团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上汽集团灾害与事故快报规定》
《上汽集团职业健康管理指导手册》
1.3 适用范围
1.3.1 适用范围
本综合预案适用于上海众骋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本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Ⅰ级、Ⅱ级、Ⅲ级事故响应和救援处置工作。
1.3.2 类型、级别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气象灾害等。
(2)事故:主要包括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等。
各类事故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三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和Ⅲ级(一般)。
1.4 应急预案体系
1.5 应急工作原则
坚持“以自救为主,以人为本”的原则。当发现事故征兆或事故发生后,以最快捷的方式对事故中受伤者进行救治和安置,确保救援人员不再受到伤害,减小事故损失和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影响。
2 风险描述
2.1 生产经营单位概况
上海众骋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专用机床、工装夹具检具的设计与制造、机械设备维修与改造以及设备搬迁安装调试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地处嘉定区嘉罗公路1231号,公司拥有员工123人,其中研发和维修工程师、高级工程师33人,技师、高级技师29人,固定资产总额近3000万元人民币。公司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认证,通过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的评审。公司将继续依托上汽集团的行业优势,凭借优质的产品,优质的服务,充分满足客户需求,力争成为国内一流的机械设备制造与保障服务企业。
2.2 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2.2.1公司在金属焊接切割作业中使用氧气、乙炔、氩气等可能会导致化学品泄漏、中毒、火灾爆炸事故,可能会造成人员死亡及较大财产损失。
2.2.2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使用金属切削设备、冲剪压等各类机械加工设备,可能会发生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火灾等安全事故,可能会造成人员死亡。
2.2.3公司使用起重设备、场内机动车、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工业气瓶等特种设备,可能会发生起重伤害事故、车辆伤害、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可能会造成人员死亡及较大财产损失。
2.2.4还可能发生气象灾害等突发性事故;
2.2.5依据《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标准,对储存、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和使用的危险设备、设施进行分析评价,均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应急处置指挥部、应急救援协调指挥机构、应急救援队伍等组成。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结构图如下:
3.1.1 应急救援指挥部:公司总经理(总指挥),公司总支书记(副总指挥)及公司安委会成员。
3.1.2 应急救援协调指挥机构:生产车间高级经理(组长)及相关人员。
3.1.4应急救援日常管理机构:生产车间。
3.2 指挥机构及职责:见附录一。
4 预警及信息报告
4.1 预警行动
4.1.1.部门一旦发现事故征兆,首先采取行动,将损失控制在最小程度,并及时通过电话等形式向应急救援协调指挥机构(生产车间)报告。
4.1.2应急救援协调指挥机构收到报告,会同各应急救援小组及时采集现场信息,对事故进行评估,及时将现场详细信息报告应急救援总指挥。并根据险情紧急程度、发展势态,作出适时预警报告。
4.2 信息报告
职能部门会同生产车间通过监控预测,对报警事件的风险系数、发展趋势等信息及时分析,科学预测,提出预警建议。为快速告知可能受突发事故影响的员工,信息发布以公司局域网群发、电话传达等渠道为主,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必要时采取人工手段传递预警信息。
a)信息接收与通报
发生事故时,事故发生部门必须及时向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和生产车间(电话:69088871,69088978)汇报,相关职能部门和生产车间分别向公司总支书记和总经理汇报;夜间或节假日发生事故时拨打公司总值班电话(69088888)。
b)信息上报
如有人员伤亡、火灾和爆炸等事故发生,应及时报告应急救援总指挥,根据事故等级情况在30分钟内上报菊园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和威尼斯1929cc。
报告内容:
发生事故的单位概况、部门名称;
发生事故的地点和时间及事故现场情况;
发生事故的简要经过以及涉及范围;
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发生事故的设备名称、类别、性质、原因;
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处理的事宜;
事故报告单位、报告时间、报告人和联系电话。
c)信息传递
发生事故时,应急指挥机构根据不同职责分工通过电话或网络渠道向安全、环保、卫生、医疗等政府有关部门传递信息(见附件四);并向威尼斯1929cc安全部门通报事故信息。
5 应急响应
5.1 响应分级
事故预警及响应等级汇总表
注:同一等级中,四项指标只要满足一项即视为满足该事故等级
5.2 响应程序
5.2.2 发生III级事故时,应急指挥协调机构有关人员必须赶赴现场指挥救援、调查、处理,事故发生部门要积极配合;若有人员受伤,各应急救援小组也应同时赶赴现场进行救援、调查、处理;发生II级及以上事故时,应急指挥协调机构接到事故报警后,应立即分别向企业分管生产安全的应急救援副总指挥汇报,并报告应急救援总指挥,同时进行救援工作,响应工作程序开始启动。
5.2.3 指挥机构成员立即进入响应工作程序。根据指挥部总指挥的指令,迅速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预案响应程序的实施阶段,协调做好调用、调集装备物质参与救援、抢险以及其他应急处置工作。
5.3处置措施
5.3.1 指挥部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的分析、判断,通知所在事故发生部门,协助负责在事故现场附近设置或建立临时指挥部,按照预案响应程序通讯联络组应及时设置必需的通信联络系统。
5.3.2 临时指挥部应按预案要求保证指挥系统的畅通,设置临时通讯系统,应保证正常的联系联络、信息传递,通信设施完好,保障通讯畅通,指令直接下达。
5.3.3 总指挥针对现场救援、抢险状况及存在的问题,召集相关部门参加会议。会议内容:
①事故情况汇报;
②抢险实施救援情况汇报;
③抢险队伍和有关专家对处置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以及救援现场需调用调集的物资、装备和设备部门;
④决策制定救援抢险方案;
⑤总指挥布置救援抢险工作并下达命令执行。
5.3.4应急救援协调指挥机构对总指挥布置救援抢险任务,下达执行命令,救援抢险的情况。
5.3.5 救援队伍根据总指挥布置下达救援抢险的任务,负责对救援抢险方案进行调整、修改和补充。
5.3.6 参与救援抢险队伍与协作救援抢险部门以及待命救援抢险物资供应、交通运输等人员和车辆,应根据预案规定,认真履行职能分工,主动承担职能赋予的各项任务。
5.4 应急解除
a)事故情况上报事项:
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批准,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宣布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并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事故原因调查组同时开展工作,并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b)需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的相关事项:
事故发生部门负责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c)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
生产车间根据现场急救援总结报告和事故调查组提供的调查报告,应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并报送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批。
6信息公开
6. 1事故现场指挥部负责事故信息的对外发布工作。要及时发布准确、权威的信息。
6. 2事故现场指挥部配合政府新闻机构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7 后期处置
7.1事故所在部门负责善后处置工作和事故后恢复生产工作,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消除事故不良后果和影响,环境保护组负责对污染物收集与处理,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7.2根据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交的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和事故调查组提供的调查报告,生产车间组织分析救援经验和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改进工作建议,报送有关方面。
8 保障措施
8.1 通信与信息保障
8.1.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综合信息进入企业网站,确保信息共享。生产车间负责及时收集、分析、处理全厂区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各科室、班组负责本部门、本区域相关信息收集、分析、处理,定期向生产车间报送事故信息、重要信息和变更要求。
8.1.2事故发生后,事故部门及知情人员通过电话向生产车间报告灾情。由生产车间通知联络专业救援队伍,尽快进行应急处置。
8.2 应急队伍保障
8.2.1健全、完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相关部门也要掌握一定的应急救援力量,保证随时能拉得出,确保战斗力,形成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8.3 物资装备保障
8.3.1各相关部门在上报应急救援设备、装备信息的基础上,还应建立完善共享应急救援设(装)备数据库和调用制度,保证应急状态时能及时调用(见附件六)。
8.4 其他保障
8.4.1经费保障
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资金预算,经公司总经理审核后报财务科审批,主要包括体系建设投资、日常运行经费、生产安全事故紧急救援装备金等。
8.4.2交通运输保障
8.4.2.1市场科应建立交通运输保障动态数据库,明确各类可调用的交通运输工具的数量、分布、功能、联系方式等,确保应急时使用。
8.4.2.2发生II级及以上事故后,根据救援工作需要,现场指挥部及时协调市场科提供交通运输保障。警戒引导组及时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实行交通管制,为应急救援提供快速、顺畅的特别通道。
8.4.3医疗卫生保障
医疗救护组负责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制定医疗救治专项的应急预案,掌握医疗救治资源分布,救治能力与专长,明确调用方案。接到处置事故的指令后,迅速组织医疗机构和医疗救护人员投入应急救治,尽最大可能减少伤亡。
8.4.4治安保障
警戒引导组应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维持现场秩序,为救援队伍顺畅开展救援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8.4.5社会保障
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态势需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并负责协调保障,由应急救援协调指挥机构请求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增援。
8.4.6技术储备与保障
生产车间及时收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家信息。并随时将专家派往事故现场参与应急救援方案决策,为现场指挥部提供技术保障。
9 应急预案管理
9.1 应急预案培训
9.1.1 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生产车间负责组织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各部门结合实际,负责本部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9.1.2 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各部门组织应急救援队伍的人员进行培训, 生产车间负责指导。
9.1.3公司行政人事科和生产车间还应对公司周围社区、居民做好应急救援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并告知公司危险源、控制措施及响应要点、救援行动等。
9.2 应急预案演练
9.2.1生产车间负责监督指导生产安全应急救援演习、演练工作;每年定期组织一次全员综合应急预案的演习。通过演习,提高应急自救能力,生产车间对演练结果进行评估,形成总结报告,并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
9.3应急预案修订
应急预案应当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并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评审:
(一)生产经营单位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9.4应急预案备案
生产车间负责对本公司应急救援预案整理。并报菊园新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和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备案。
9.5应急预案的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生产车间组织制定并负责解释。各科室、班组应参照本预案执行本部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0 附件